110年國家安全局
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資訊
三等及五等考試:
報名日期:3/9-3/18
第一試筆試:三等9/25-9/26,五等9/25
第二試體能測驗:111/1/11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第三試口試:111/2/12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五等不用口試)
特別注意事項:
(一)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
跑走,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
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二)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
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國家安全局以外
機關任職。
應考年齡:18歲以上,35歲以下。
三等應考資格:
一、 獨立學院學校應屆畢業生得由學校出具在學證
明或憑最後一學期學生證影本申請暫准報名。
二、公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110年暫定需用名額表:
等別 |
職組 |
職系 |
組別 |
選試 外國文 |
暫定 需用名額 |
三等 |
安全 |
情報 行政 |
政經組 |
英文 |
2 |
情報組 |
英文 |
12 |
|||
國際組 |
日文 |
1 |
|||
資訊組 |
英文 |
5 |
|||
合 計 |
20 |
||||
五等 |
安全 |
情報 行政 |
行政組 |
3 |
|
資訊組 | 11 | ||||
電子組 | 2 | ||||
合 計 | 16 | ||||
附註 |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三、本考試錄取人員,須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相關規定,接受安全查核。 |
三等考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
招考類組 | 考試科目 |
政經組(選試英文) | ● 外國文(英文) ● 中國大陸研究 ● 政治學 ● 經濟學 |
情報組(選試英文) | ● 外國文(英文) ● 情報學(含各國安全制度) ● 國家安全(含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 國家安全相關法規(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特種勤務條例) |
國際組(選試日文) | ● 外國文(日文) ● 中華大陸研究 ● 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 國際關係 |
資訊組(選試英文) | ● 外國文(英文) ● 計算機概論 ● 資料庫應用 ● 網路應用與安全 |
五等考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共同科目 | 1.國文(包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
招考類組 | 考試科目 |
行政組 | ● 行政學大意 ● 法學大意 |
資訊組 | ● 計算機大意 ● 資料處理大意 |
電子組 | ● 基本電學大意 ● 電子學大意 |
主要工作:
類組 | 國安局主要工作 |
政經組 | 情戰情研、特種勤務 |
國際組 | 情戰情研、科技情報 |
電子組 | 科技情報、情報支援 |
資訊組 | 科技情報、情報支援 |
數理組 | 特種勤務、情報支援 |
工作內容概述:
主要工作 | 內容概述 |
情戰情研 | 政經、軍事、反恐、氣候、疫情、兩岸、國際情報、國家戰略情報等國內、外各領域情報作戰或情報研析業務。 |
科技情報 | 電訊偵蒐、衛照遙測、通訊監察、密碼破密、保密裝備、通資安全等各領域科技情報業務。 |
特種勤務 | 正副元首、卸任正副元首、正副元首候選人及經總統核定人員等重要人事安全維護之相關特勤業務。 |
情報支援 | 警衛安全、情報編譯、情報人力、情報教育、情報經費、廉政保防等相關情報支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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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